首页     部门简介     宣传阵地     重要言论     专题活动     理论教育     统一战线     普法园地     部务公开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编辑:徐罗月   2019年10月22日 16:49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教育引导每个师生尊重和爱护声国旗、依法使用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对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和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将国旗同国徽、国歌一起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升国旗仪式、专题党团活动和班队活动、论坛讲座等,教育师生了解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历史及精神内涵。广泛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开展网络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我心中的那面国旗”“我向国旗敬个礼”“国旗在我心中”等网上礼赞国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了解国旗知识,畅谈心中的国旗,抒发爱国之情。

2.大力营造崇敬国旗、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的浓厚氛围。把国旗有机融入学校公共环境布置,通过户外大屏、灯杆道旗、夜景照明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崇敬国旗、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的浓厚氛围。学校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国旗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师生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培育国庆新民俗。

3.严格依法规范使用国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尊重和爱护声国旗,依法使用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升挂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将国旗及其图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4.及时上报情况。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1月12日前上报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并从即日起核查是否存在不规范使用国旗的情况,并切实整改。

                                                      宣传统战部

                                                    2019年10月21日

上一条:【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关于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统一战线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闭

 

  备案号: 湘教QS3-200505-000049   邮编:421008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东校区)咨询热线:0734-8484916
  邮箱:
hysybao@hynu.edu.cn 制作: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