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514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为包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专职干部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已承担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未申请验收或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必须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目前仍承担省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第一、第二周期建设任务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改革创新项目。项目必须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建设期为1-3年。
二、时间安排
11月24日为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1月25日组织专家评审,11月25日公示申报推荐结果,11月28日上报申报推荐材料。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度校级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拟从本次申报的项目中评定。
2、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或《201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电子文档请发hysylljy@163.com。
3、其它要求见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
联系人:冯伟,联系电话:3456043,地址: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13室。
附件:
1、《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的通知》
2、《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3、《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宣传统战部
2016年11月14日
湘教通〔2016〕514号
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厅委整体工作安排和2016年底提前下达2017年提升工程项目和经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2017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共安排5大项目,7个子项目,分别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2017年拟立项建设省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40个,每个资助3万元;拟立项建设省级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16个,每个资助3万元;拟立项建设省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200个,每个资助0.3万元;拟立项建设省级网络文化精品项目40个,每个资助2万元;拟立项建设省级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40个,每个资助2万元;拟立项建设省级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8个,每个资助8万元;拟立项建设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35个,每个资助3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申报条件及要求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要求、遴选条件等与2016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文件相同。具体见《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11号)、《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关于申报湖南省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和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10号)、《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湘教通〔2015〕507号),以上文件可在工委宣传部:http://gwxcb.gov.hnedu.cn/index.html下载。
三、申报数量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本科院校可申报2个,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个,项目可以联合申报,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申报名额;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每校可申报1个,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各校的申报基数与2015年申报基数相同,具体见湘教工委通〔2014〕81号文件;网络文化精品项目,本科院校可申报2个,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个,项目可以联合申报,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申报名额;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每校可申报1个;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项目,符合遴选条件还未立项的高校均可申报;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每校可申报1个。
四、其他事项
1、2017年提升工程项目的申报采取项目负责人申请、高校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我委将对各高校所有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行文立项建设。为扩大项目的参与面,2016年已经承担了相应类别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不得申报同一类型的项目。承担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改革创新项目和网络文化精品项目。承担了省级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任务仍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2、学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每一个省级立项项目进行经费配套。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学校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3、请各高校于11月29日前将《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须加盖学校党委或行政的公章)和各项目申请书(见2016年的项目申报文件,可在工委宣传部网页下载后填写,一式三份)以及每个项目的主要补充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并邮寄或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1012室(邮编410016)。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工委宣传部邮箱:xcb@hn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校2017年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崔恒源、赵青、梁莉,联系电话:0731-84720593、85715329、85535605。
附件:2017年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湘教通〔2015〕509号
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
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培育网络文化精品项目,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校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促进高校丰富校园网络文化内涵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紧扣立德树人,立足学校实际,结合大学生成长需求,不断创新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打造一批网络主题教育活动,研发一批网络文化产品,建设一批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工作载体,推动校园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优化校园网络平台的用户体验和互动功能,建好、用好网络思想文化阵地,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项目建设要求:精品建设项目要以创新性、时效性、代表性、广泛性为宜,社会影响较大,传播效果良好,富有网络特色,突出主流文化,体现精品创意。一是项目内容应贴近大学生思想实际和成长需求,教育内容要体现网络特点,不能自说自话,要尊重学生的创意创新。二是项目建设形成的成果形式要力求多样多变,不能因循守旧,要注重标题的凝练性、内容的故事性、蕴涵的深刻性、语言的感染性、阅读的便捷性,使网络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既满足趣味性,又保证信息量。三是要更广泛、更充分的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网络精品项目的建设中来,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网络文化精品创作,加强产品供给,解决供需脱节问题。四是项目具有比较鲜明的特色,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成为我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必须为学校已立项项目,并已经在学校广泛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初步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覆盖学生面广,具有推广示范作用。
3、项目建设期为1-3年。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
4、项目负责人应为包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专职干部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已承担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未申请验收或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可申报1-2个,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个。项目可以联合申报,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申报名额。
2、2016年全省立项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文化精品项目40个。对各校上报的项目,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予以立项。
3、省里资助每个立项建设项目一定经费,学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学校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4、申请者须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12月3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办公楼1005房)。电子文档请发至xcb@hnedu.cn。
联系人:崔恒源、李兴华,联系电话:0731-84720593、85535605。
附件: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2
湘教通〔2015〕508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的要求,我厅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平台载体创新、方法手段创新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创新决策沟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制度设计,调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积极性,确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高校的首要工作地位。通过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平台载体和方法手段,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必须是工作项目,项目建设要彰显改革,着眼于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模式、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平台途径等,鼓励跨部门,跨院系进行探索,项目设计和建设要有可操作性,要立足学校实际,着眼于打破常规、破解难题,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新的工作理念,开创新的工作思路,打开新的工作局面。
四、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和工作专长,选择相关改革创新点进行申报。
2.项目必须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建设期为1-3年,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并在校内开始试点或实施,具有示范推广作用。
3.项目组成员为5-10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是项目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根据项目需要,可邀请其他校内外相关专家参与项目组。
4.目前仍承担省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第一、第二周期建设任务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改革创新项目。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名额。2016年省级立项建设50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本科院校可申报1-2个(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可增报1个项目),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个。项目可以联合申报,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申报名额。
2、经费资助。对各校上报的项目,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立项建设。省里资助每个立项建设项目一定经费,学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学校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3、材料报送。请有意申报的高校于12月3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邮寄或送达省教育厅思政处(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报书封页复印件)。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思政处(办公楼1005房),联系人:崔恒源、李兴华,联系电话:0731-84720593、85535605。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cb@hn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校提升工程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O一五年十一月
一、简表
项目简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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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 |
万元 |
配套 经费 |
学校 |
万元 |
起止 年月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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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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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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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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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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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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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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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
总人数 |
高级职务 |
中级职务 |
初级职务 |
博士 |
硕 士 |
参加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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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不含负责人∨ |
姓 名 |
工作部门 |
职称/职务 |
项目中的分工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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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立项依据
1、项目申报立项的意义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项目具体内容、发展目标和主要作用
2、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和可行性分析
3、项目预期的成效和成果(包括实施范围、成果形式、受益学生数及对社会的积极影响等)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四、项目立项的基础
1、项目已开展的情况及成果
2、学校已具备的项目申报条件、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及其使用管理机制、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从事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含有关科学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