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认真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近三年以来我市理论教育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大力营造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衡阳市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示范点和理论教育先进单位、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的通知要求(衡办通[2007]24号),特开展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宣传和研究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公开、公正、公平地评选和表彰理论学习先进个人。通过评选表彰,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重视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理论的良好风气,自觉把科学理论运用于工作实践中。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各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成员。
(二)评选名额:
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人参评衡阳市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学习意识,既能自觉地参加集中学习,又能主动地坚持自学,还能热情地教育群众,表率作用好。每年学习笔记在3万字以上。
2、理论学习研究成果突出,每年撰写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3篇以上,并被上级有关部门(含新闻媒体)采用或成为本单位的决策依据。
3、在党性修养、廉洁自律方面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选表彰方法
(一)组织推荐。各党总支(二级中心组)的评选对象由各党总支推荐;直属支部的评选对象由直属支部直接推荐。
(二)考察评审。由各党总支(二级中心组)、直属支部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评,后由宣传统战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被推荐参加评选的个人进行考察、评审,报院党委审定后再报送市委宣传部。
(三)表彰奖励办法。被评为衡阳市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的,将在今年年底以市委的名义授予“衡阳市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被推荐的先进个人须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特色鲜明、典型突出,并填好推荐表(事迹材料、推荐表各一式3份),于7月20日之前一并报送宣传统战部(联系电话:8484916)。
附:
衡阳市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推荐表(在宣传统战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宣传统战部
200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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