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教育引导每个师生尊重和爱护声国旗、依法使用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对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和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将国旗同国徽、国歌一起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升国旗仪式、专题党团活动和班队活动、论坛讲座等,教育师生了解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历史及精神内涵。广泛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开展网络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我心中的那面国旗”“我向国旗敬个礼”“国旗在我心中”等网上礼赞国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了解国旗知识,畅谈心中的国旗,抒发爱国之情。
2.大力营造崇敬国旗、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的浓厚氛围。把国旗有机融入学校公共环境布置,通过户外大屏、灯杆道旗、夜景照明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崇敬国旗、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的浓厚氛围。学校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国旗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师生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培育国庆新民俗。
3.严格依法规范使用国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尊重和爱护声国旗,依法使用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升挂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将国旗及其图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4.及时上报情况。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1月12日前上报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并从即日起核查是否存在不规范使用国旗的情况,并切实整改。
宣传统战部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