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和《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为包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专职干部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已承担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未申请验收或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必须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目前仍承担省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第一、第二周期建设任务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改革创新项目。项目必须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建设期为1-3年。
二、时间安排
11月27日为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1月30日组织专家评审,12月1日公示申报推荐结果,12月3日上报申报推荐材料。
三、注意事项
1、2015年度校级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拟从本次申报的项目中评定。
2、申请者须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或《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电子文档请发hysylljy@163.com。
3、其它要求见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
联系人:冯伟,联系电话:3456043,地址: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13室。
附件:
1、《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2、《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宣传统战部
2015年11月20日